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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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信息网络犯罪中的过错推定责任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5日 15:49 浏览次数:

王立志

  • 1:郑州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信息网络犯罪是典型的技术型犯罪。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信息网络犯罪中虽然能够起到技术性帮助作用,但其也是防控信息网络犯罪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不同类别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信息网络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迥然相异,故其在信息网络犯罪中刑事责任承担方式也大相径庭。既然如此,刑法针对不同类别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信息网络犯罪中所采取的归责方式也应有所区别。现有刑事法规范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中的网络链接提供者及网络平台提供者规定了明确的安全管理义务,进而对网络链接提供者及网络平台提供者所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采用过错推定的归责方式。在风险社会语境中,这种过错推定责任体现出刑法治理模式由“责任主义”向“负责主义”的范式转换。“负责主义”治理模式不仅对信息网络犯罪之防控有显著效用,也为如何有效惩治其他类别的风险犯罪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KeyWords):信息网络犯罪;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推定责任;负责主义

基金项目(Foundation):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大数据技术侦查适用中隐私权保障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BFX08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王立志

参考文献(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