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博
摘要(Abstract):
前置法和刑法对于商业秘密纠纷的介入由于保护法益的不同而存在差别,反不正当竞争法着眼于商业秘密所有人的私权益,刑法保护的则是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罪与非罪的判断需要以法益为指导并采用分层级的认定路径具体展开:第一层级需要以秘密性和保密性为识别标准,将涉案信息不具有智力成果属性的予以排除;第二层级需要首先以个案狭义情节要素的识别为基础检视刑法介入的必要性和适当性,其次数额要素的功能应由肯定入罪转向否定入罪,将数额要素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案件进行出罪处理。只有同时满足两方面的要求才可以对法益侵害程度值得刑法处罚作出肯定评价。在层级认定模式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能够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实现有效的沟通与衔接。:;;;;
关键词(KeyWords):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纠纷;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商业秘密;情节严重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吴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