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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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犯时代附属刑法立法模式之提倡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16:06 浏览次数:

侯跃伟,夏伟

  • 1: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我国曾在刑法典之外存在大量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并且事实上发挥了入罪、重刑等功能,但法定犯时代的积极刑法观却与此无关。在单一刑法典立法模式下,法定犯与前置法的隔离导致刑事立法的单调化,其频繁修订动摇了刑法典本身的稳定性;过高的修订成本导致其不能及时回应法定犯时代的社会现实,而最终由司法解释被迫“造法”补漏的做法,更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违背。附属刑法模式的运用能够解决以上问题,实现多元化、稳定化、明确化等功能;并且附属刑法立法模式的适用障碍在今日已经消除,可以作为法定犯时代的重要立法模式选择。在具体设计上,附属刑法与刑法典的制定主体相同,但主要调整不含伦理谴责的法定犯,并可广泛吸收现有体系外的刑罚制度。

关键词(KeyWords):刑法典;法秩序统一原理;法定犯;附属刑法;解法典化

基金项目(Foundation):2023年北京市法学会青年课题“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体系研究”(项目编号:BLS[2023]C0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侯跃伟,夏伟

参考文献(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