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强
摘要(Abstract):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阐释需要以内涵解读为前提,以生成逻辑为基础。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现有赖于法治路径的选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路径选择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需求而形成,在传统法律部门中难以落实,在环境法律中的回应缺乏系统性、体系性和整全性。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回应的多重模式中,法律成典模式全面系统回应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在环境法典的编纂中,应在理念、内容、实现路径等方面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予以全面体现。
关键词(KeyWords):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法治回应;环境法典
基金项目(Foundation):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生态恢复性司法的实证考察与制度完善”(项目编号:19BFX184);; 2023年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类型化视角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研究”;; 2023年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甘肃省自然保护地‘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3ZZ06);; 2023年甘肃政法大学校级专项课题“环境法法典化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项目编号:GZF2023XZX0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李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