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加兵
摘要(Abstract):
在公共数据规制实践中,理论及实务界对于是否界定以及如何界定公共数据权属存在争议。现有立法实践倾向于从国家所有及政府所有两个维度对公共数据权属配置展开制度建构。但其对公共数据的法律属性、公共数据权利的法律性质及其权利内容尚未形成统一认知。宪法及法律层面公共数据权属界定的制度缺失、公共数据权利理论供给不足及公共数据权属配置方案观察视角差异是引发公共数据权属界定争议的主要原因。公共数据权属配置可以考虑确立宪法法律双层规制模式。在宪法层面确立公共数据的公共资源法律属性及国家所有的基本定位;在法律层面明确公共数据权利专有权的法律属性及占有权、使用权、许可权、处分权及管控权等权利内容,并明确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公共数据权利。
关键词(KeyWords):公共数据;法律属性;权利归属;公共数据权利
基金项目(Foundation):2021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公共数据市场化配置法治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1YJC820052);; 2022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公共数据权利归属与交易实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2CFX02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赵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