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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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领他人错误汇款无罪论的教义学展开——兼及“价值返还”救济之提倡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05日 15:55 浏览次数:

姚万勤,张晶

  • 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2: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


摘要(Abstract):

对狭义的受领错误汇款行为的处断,“有罪论”在理论中居于通说的地位。受领他人错误汇款既不符合侵占罪的对象要求,也不符合“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难以构成侵占罪。在柜台上支取款项的行为,既未达到诈骗罪所要求的程度,也未使银行工作人员“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不应构成诈骗罪。受领人没有非法转移对现金的占有,银行并未遭受财产损失,因而也不成立盗窃罪。从民法上看,错误汇款人是该笔款项的所有权人,但其不能对他人无权占有的行为任意进行私力救济。根据缓和的“违法一元论”,民法上的合法行为在刑法中也不应被评价为犯罪行为。为了保证错误汇款人迅速得到救济,可以在我国提倡“价值返还”救济路径。

关键词(KeyWords):错误汇款;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价值返还

基金项目(Foundation):2022年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项目“网络支付时代受领他人错误汇款行为的定性研究”(项目编号:FZFK22-0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姚万勤,张晶

参考文献(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