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用军
摘要(Abstract):
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司法领域人民民主也提出了深刻要求,其中重要方面就是认真贯彻人民陪审制度。根据《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死刑一审案件实行由4陪3审组成的7人制合议庭审理,但实际上,据调研,《人民陪审员法》生效前后的死刑案件中均有半数没有实行人民陪审,特别是在《人民陪审员法》实施4年来,没有一例死刑案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7人制合议庭审理。可见,死刑案件的人民陪审是不合乎要求的。未来应当进一步修改立法,取消死刑案件人民陪审的社会影响重大限制性条件,实行死刑案件一律陪审。同时,要在死刑案件7人制合议庭审理中构建人民陪审员就事实和法律问题的同等表决权,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死刑这一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中得到完整贯彻。
关键词(KeyWords):全过程人民民主;死刑案件;人民陪审;7人制合议庭
基金项目(Foundation):2021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研究”(项目编号:2021BFX009);; 202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新中国70年人民法治思想演变历程与成就研究”(项目编号:2022-JCZD-3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刘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