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完成
摘要(Abstract):
数据共享在智能汽车领域的重要价值尤为凸显,能够提升智能汽车行业的整体安全和效率,成为智能汽车大规模商业化落地亟待解决的前提问题。当前产业实践中智能汽车数据并未实现有效融合,数据孤岛普遍存在,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为数据共享的基本规则缺乏、共享主体的激励机制缺失以及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对此我国应当建构智能汽车数据共享的法律制度体系,确立数据共享的基本原则,围绕“共享前提—共享什么—与谁共享—如何共享”的链条而构建可操作性的共享规则,形成数据权益配置、共享获利、成本分担等数据共享的激励机制,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企业商业秘密以及国家安全利益的保护,设定智能汽车数据共享的合理限度。
关键词(KeyWords):智能汽车;数据共享;数据安全;智慧交通
基金项目(Foundation):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智能汽车数据共享法律制度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3CFX019);; 2022年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专项任务项目“风险防范视域下人工智能产品跟踪观察制度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2SFB5053);; 2021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工智能产品致损责任的法律挑战与应对研究”(项目编号:2021CFX04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