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琪,杨署东
摘要(Abstract):
《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签署,是国际贸易多边合作重要的国际法保障,也是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法律执行力和国际流动性显著提升的标志。为实现国内商事调解机制与公约的对接,中国应在国际商事调解立法、和解协议配套执行机制、调解机构与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协调和完善,同时利用我国自贸区(港)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深耕商事调解试验田,构建既符合国际标准,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商事调解法律体系和运行体制。
关键词(KeyWords):《新加坡调解公约》;国际商事和解协议;中国商事调解制度
基金项目(Foundation):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开放经济条件下我国虚拟经济运行安全法律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4ZBD14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杨安琪,杨署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