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飞,胡馨予
摘要(Abstract):
2021年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确立的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的保护理念,某种程度上具有福利型少年司法的立场。与矫正型处遇强调社会关系修复和预防,惩罚型处遇强调惩罚和打击不同,福利型处遇更强调对罪错少年的特殊关怀和复归。检视我国福利型少年司法处遇制度的现状,宏观规划与整体布局初具规模,但存在与成年人司法处遇差别不大、处遇措施种类偏少等局限。基于我国少年司法处遇制度“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理念和少年司法处遇措施缺少梯度性和互补性的现状,应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司法救助制度等方面完善我国福利型少年司法处遇制度。
关键词(KeyWords):罪错未成年人;少年司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福利型处遇
基金项目(Foundation):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时代的社会治理与刑法体系的理论创新”(项目编号:20&ZD199);; 2020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20M68124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张启飞,胡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