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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反垄断的理论回应与规制路径

作者: 韩世鹏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17:28 浏览次数:

韩世鹏

  • 1: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摘要(Abstract):

基于运行结构与政策目的的考量,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法律属性应为特许经营,这意味着该制度运行具有明显的行政主导性,容易在授权阶段诱发行政性垄断,并在运营阶段衍生出市场性垄断。作为新兴生产要素,公共数据的本质为“公有物”,结合公共数据“三权分置”的运行结构以及公共数据公益服务的功能定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具有反垄断规制的理论基础。化解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垄断风险,应将其准入主体范围拓宽至国有企业、私人企业等在内的多元主体,在准入程序上严格遵守公开、公平与公正原则。同时,重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作用,在明确审查对象的基础上强化第三方评估主体的参与,进而构建以主体、内容与能力为核心的反垄断监管体系。

关键词(KeyWords):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行政垄断;数据“三权分置”;公有物;公平竞争审查

基金项目(Foundation):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数据产权合理使用制度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4CFX069);; 2024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研究重点课题“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合理使用规则研究”(项目编号:BQ202400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韩世鹏

参考文献(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