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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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分离”背景下非法采矿罪的法益重构与出罪判断

作者: 董玉庭,白宇辰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15:17 浏览次数:

董玉庭,白宇辰

  • 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摘要(Abstract):

近年来,矿产资源刑法保护领域显失公平的判决频出,其本质是旧《矿产资源法》“权证合一”制度下矿业权法律属性中民事权利与行政管制的利益冲突。非法采矿罪作为典型的行政犯,其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来源于前置规范的指引和填补。新《矿产资源法》对非法采矿行为规制条款的修改,使围绕采矿行为的行政管制与民事权益彻底剥离,引起非法采矿罪定罪逻辑的根本转变。“权证分离”背景下,单一法益说、复合法益说和多重法益说均存在理论缺陷,应将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作为本罪的唯一法益。矿业权的设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已办理矿业权登记但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勘查、开采行为以及新旧证书衔接期间的采矿活动应当交由行政规范完成评价,不再认定为非法采矿罪。

关键词(KeyWords):权证分离;非法采矿罪;法益;矿业权;行政犯

基金项目(Foundation):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下内蒙古地区资源型企业合规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22NDB14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董玉庭,白宇辰

参考文献(References):